事故处理办法
201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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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损坏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或按规定赔偿:
1. 违反操作规范,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规定要求操作,造成事故。
2. 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移、用、拆、改仪器设备。
3. 尚未通过考核并取得使用权,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4. 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并造成损坏或丢失。
5. 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
6. 其他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二、非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损坏的,经过鉴定和有关责任人证实,可不赔偿:
1. 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或寿命问题(如:缺陷、老化等),正常使用中的损坏。
2. 因实验本身特殊性引起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损坏;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3. 由于其他意外的客观原因(如:突然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损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