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剂耗材每周领取一次,申领者首先在五楼公共电脑上预约登记,每周三上午统一领取,预约截止时间为每周二17:00,过时不再接受预约。
2.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办公用品、试剂、耗材、仪器等物品。试剂未超1000元在助理管理员处登记,超过1000元需至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超过5000元的需找导师签字。
3. 剧毒试剂集中保管,密闭加锁存放。领用需申请并保证合理使用。主要包括:汞盐、铬盐、铅盐、砷化合物、氰化物、亚硝酸盐化合物、多环芳香烃及其衍生物、含氯含磷有机物等。
4. 易燃易爆危险试剂要严格执行限量领购,并控制实验室存量。主要包括:气态:氢气、煤气、液化气、氧气等;液体:浓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石油醚、汽油等;固体:白磷、金属钾、钠、镁、铝粉、硫磺等。
5. 腐蚀性试剂宜放于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主要包括:浓硫酸、氢氟酸、液氯、液溴等。
6. 保持瓶盖密封和清晰的标签。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
7. 普通废液倒进废液桶,注明“****废液”字样,并在原处存放,不可移动废液桶,切不可与生活垃圾混装;易燃、易爆、有毒、辐射等有害危险物品产生的废液、废渣和废气要进行回收管理,注明“危险废弃物”字样和主要化学成分,集中存放。
8. 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或刺激性气味的废液及液氮。
9. 各种试剂与药品不得带出实验室,且使用后密封好放入试剂柜。
10. 实验人员(毕业)结束研究工作后,必须在离校或离岗前清理化学试剂和配制的溶液,做好处理和移交。
违反规定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思想教育、通报批评、书面检讨,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追究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并上报实验室主任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