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卡管理办法
201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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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门禁卡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并将卡号等相关信息建档管理。“中心”楼内的教师、学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均可申请办理。
2. 门禁卡一人一卡,不得转借他人,因门禁卡转借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转借者承担一切责任。
3. 持卡人刷卡进入时应避免让陌生人跟随进入,否则刷卡人须为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
4. 门禁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管理办公室申请挂失。因挂失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该持卡人承担相关责任。
5. 门禁卡挂失后,由管理办公室补发,并同时将原卡注销。
6. 个人由于毕业或者工作调离等原因离开“中心”的,必须将门禁卡交回管理办公室,否则不予办理毕业等手续。
7. 因临时工作或学习需要的其他人员办理门禁卡,需提交申请并经“中心”领导同意后办理,工作或学习完毕后交回门禁卡。